【附录2】根据《首尔市停车场建设及管理条例》(第9条)可享受的折扣及费率(2021年8月12日颁布)
1. 残疾人、国家功勋人士等使用车辆可享受停车费80%的折扣。
a. 残疾人乘坐根据《残疾人福利法》第32条和该法实施细则第26条、第27条规定贴有残疾人车辆标志的车辆,并出示残疾人登记卡的情况。
B. 根据《国家功勋者待遇及扶助法》第4条第1款第4、6、12、13和15项以及该法第73条规定,残疾人士出示国家功勋证书的情况。
c. 经国家或地方退伍军人事务办公室确认登记为橙剂后遗症患者,或根据《橙剂后遗症患者援助法》第二条登记为橙剂后遗症患者,以及设立相关组织。
(d)根据《因公受伤人员待遇及扶助法》第二条第三款等规定,因公受伤的人员出示受伤人员证明书的情况。
E. 根据《独立功勋者荣誉待遇法》提交独立功勋证书的独立功勋者。
2. 根据《汽车管理法》第3条和该法实施细则第2条的规定,轻型车辆可享受停车费50%的折扣;根据《大气环境保护法》第2条第16款和该法实施令第1-2条的规定,低排放车辆可享受停车费50%的折扣。
3. 根据《五一八民主化运动功勋人员待遇法》第4条第2款规定,在五一八民主化运动中受伤并持有五一八民主化运动功勋证书的人员,驾驶其本人所有的非商用车辆,或因残疾程度严重而由他人代为驾驶,可免交一小时以内的停车费,超过一小时以及日票和月票,可减免50%的停车费。
4. 持有“多子女幸福卡”的顾客可享受停车费 50% 的折扣。
5. 如果您符合《单亲家庭支持法》规定的福利领取条件,停车费可享受 50% 的折扣。
6. 凡根据《退伍军人补偿法》第2条第1款第2项和第4项规定出示退伍军人补偿金领取证明书者,可享受停车费50%的折扣。
7. 凡根据《退伍军人待遇及组织设立法》第2条第2款在国家或地方退伍军人事务办公室登记为退伍军人,并经确认的,可享受停车费20%的折扣。
8. 根据《首尔市功勋军人家属优惠待遇条例》第2条规定,有资格享受功勋军人家属优惠待遇的人员,凭功勋军人证明书,可享受停车费20%的折扣。